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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于19年7月30日在一个集团入职,因为我和朋友是餐饮部的餐饮店还没开业

福建-福州 08-27 23:18  悬赏 0  发布者:陈啊升. 回答:(1)
我和朋友于19年7月30日在一个集团入职,因为我和朋友是餐饮部的餐饮店还没开业,所以先被安排在集团旗下超市上班上了几天,后面在餐饮门店装修的时候叫我们过去帮忙做卫生那些,应聘时候是和我们说包吃包住工作时间8小时,后面都没有包吃包住,我们都是先找家里人拿钱去外面吃和在外面租房子,门店开业当天让我们工作了14小时,工作时间也变成每天10小时半,过了两天我朋友无法接受走了,直到8月27号我也受不了了干不下去了,我找了店长她叫我去公司办离职手续,我去公司填了辞职表,公司也没有说是否同意离职那些,请问我和我朋友可以拿到工资嘛?会有加班费吗?工资什么时候找公司要?店长说就算辞职了也要等到下个月15号才能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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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8-28 11:45
可以要求支付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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