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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的房子,婚前男方家里付首付10万,其余的需要男女双方还贷款

辽宁-大连 09-02 16: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50万的房子,婚前男方家里付首付10万,其余的需要男女双方还贷款,没有领结婚证,房产证上面只想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的话算其余40万加贷款利息的还款属于男女双方共同财产吗?这种情况婚前付完首付的情况下提前公证房产的分配,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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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9-02 16:20
共同还贷属于共有财产。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02 20:18
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公证不是必需的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74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03 08:13
共同还贷属于共有财产.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03 20:48
如无过错不赔偿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9-09-02 16:25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复时间: 2019-09-03 10:26
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公证不是必需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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