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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加班

广东-广州 07-08 15:05  悬赏 5  发布者:tobyso…… 给我留言  回答:(2)
按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加班每天应不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超36个小时。而我所在的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却要求每天员工加班4个小时,每月加班基本120个小时。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平时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没有任何其他补贴。
   由于上班时间过长,很多员工都选择辞职。因此公司基本每月都招聘200个新员工。本人不想辞工(因为现在工作比较难找),又不想长时间这样工作(据我了解南沙大部分工厂都要求12个钟或是招聘劳务工,政府却没有做任何法律行动。使得这种情况日趋严重)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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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8 15:08
   加班一定要支付加班费。休息时间不够,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0-07-08 15:16
你好一半加班必须经得劳动者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加班可以拒绝,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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