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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  有关“唯一住房”的解释

河北 03-06 10:15  悬赏 10  发布者:慵懒的小虫 给我留言  回答:(6)
政策上说: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问,婚前有两套住房,产权证上均是男方自己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分给女方一套住房,现在离婚后女方想卖掉分得的这套房子,房子已满5年的话,符合这条“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免税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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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7966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28
没有其他房屋的,属于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37
可以到房管局核实具体执行情况。
  • [河北-保定]
  • 王林律师 VIP
  • 电话:13463270151
  • 4159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56
你好,本人认为符合,具体咨询税务或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27
你好,可以到房管局核实具体执行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28
到房产交易部门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06 10:31
我认为的符合的,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要不现在离婚的激增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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