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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两车发生碰撞

山东-青岛 03-06 12:10  悬赏 0  发布者:豆儿78 给我留言  回答:(6)
昨天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我是从南向北,对方是从西向东,在通过正中间的路口时,对方撞到了我的主驾方向的后车门与车轮中间的地方 。请问这个责任该怎么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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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6 21:13
你好,需要先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来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确定赔偿义务;不服,可以在收到后的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如果在复核期间一方提起诉讼,那么交警部门不再作出处理。对于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06 12:24
报警,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认
回复时间: 2013-03-06 12:45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3-06 12:48
你好,先报案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3-06 14:16
应该报警,交警认定责任;我认为是对方的主要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06 14:45
一般都有责任,依据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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