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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

 07-09 09:52  悬赏 0  发布者:qahhgf……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男朋友的父母于2009年8月买了一套房子作为我们的婚房,口头承诺以后的房贷由他们来偿还,我和我男朋友于12月领取结婚证,请问这套房子的归属权有我的吗?我该怎样争取?
问题补充:
您说明确的约定,是去做公证吗?还是签订协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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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9 09:58
该房产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想使其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作出明确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0-07-09 10:04
如果说房子是婚前购买,只是登记于男方一个人名下,那么房子的产权肯定是归属于男方全部所有的。至于婚后每个月的月供,没有有效的证据反证的情况下,一般视作女方也已承担了一半的支出,也就是说一旦该房子在变卖的情况下,男方可独自变卖处分,无需经过女方的同意,但是所获收益在扣取贷款后,还需就视作女方已承担的月供数额向女方返还同等数额的金额。
回复时间: 2010-07-09 11:28
可以书面约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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