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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还是诈骗?

上海-黄浦区 03-07 22:02  悬赏 0  发布者:ryanre……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是新加坡一所学校的市场经理,我的职责是发展和联系中国的留学中介,学校会和这些中介签订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让这些留学中介送学生去新加坡读书,学校支付留学中介佣金,同时有些学生直接找到我,或者通过朋友介绍给我学生,于是我让我朋友开了一家公司成为了学校的合法代理(签订合同适用新加坡法律),自己找到我得学生,无论通过朋友的还是网上的,我都自己私下为这些学生办理手续(手续一般需要1个月),他们都合法入读了新加坡这个学校,支付学校应该的学费,然后学校支付了朋友公司佣金,总共10人,6人已经毕业,我于2012年4月18日离职,现在学校认为我应该直接把学生直接带回学校,学校可以本不付给我朋友代理公司钱的。各位律师朋友,我想知道这件事情属于不当得利还是诈骗。如果是不当得利,因为我于4月辞职,公司已经对我调查过,有过书名文字说,没收了我个人电脑,是不是到今年的4月18日,学校将失去了一年的诉讼时效。朋友公司的公章一直在我这里保存,现在已经把公司卖给了别人。也已经把公章注销了。支付的佣金总共4万8千人民币谢谢大家
问题补充:
每个学生签过一份证明,上面说承认自己是从我朋友的那家公司过来,由于这些全部保存在学校,所以我只有其中2个人的这张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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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07 22:36
涉嫌诈骗了,这个力度会大点
追问:

你好,律师,实际是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学校利益,违反的是对学校的忠诚义务,并没有捏造然后事实去欺骗

回复时间: 2013-03-07 22:05
不当得利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一方受损失一方得利益,诈骗是相信对方所说而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相对人的主观上态度不同。
追问:

那根据案情,是不当得利还是诈骗。还是侵权?

回复时间: 2013-03-07 22:12
不是不当得利,也不是诈骗。
追问:

那是什么,很急,谢谢律师,是民事还是刑事

回答:

属于民事

回复时间: 2013-03-07 22:52
不当得利。
追问:

如果到了一年,是否会过诉讼时效,因为去年4月他们对我得所有东西进行过审核,如果去年4月不算时间点,那去年12月31号,财务审核可以算时间点是吗?

回答:

不超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3-03-08 08:39
你的行为及产生的后果,符合不当得利的两个要件,应定性为不当得利。其一,无合法根据而取得不当利益:为学校招来学生是你的本职工作,校方已为此付了你薪酬,但你在本职工作之上另谋得利,于法无据。其二,造成了他人损失:校方为此支出了本不该付出的中介佣金,是为损失。
校方向你追诉的时效起算点,为校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之时。
如还有疑问(包括以后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可直接电话详询,本律师愿意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3-03-08 11:46
不是诈骗。需要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08 17:41
不属于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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