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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与他女同事,在宿舍房间栓了门抱了一下,然后聊天关心女同事

广东-广州 09-27 20:1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位朋友与他女同事,在宿舍房间栓了门抱了一下,然后聊天关心女同事。恰巧他女同事老公回来了,不见她在宿舍就发微信视频,发现了女同事在我那朋友宿舍里,于是发生了争执。之后女同事老公打电话给老乡、朋友,说他老婆怎么怎么的,要跟她离婚。那么我朋友女同事说她名誉受损,需赔偿精神损失费。从法律法规上讲,该谁的责任?该谁出这个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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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09-27 20:14
你朋友无需承担任何赔偿的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74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09-27 20:28
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9-09-27 22:43
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09-28 23:38
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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