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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乘坐本公司车子,因车祸死亡。本公司驾驶员全责,此种情况可否工伤死亡与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可以同

 07-09 23:20  悬赏 0  发布者:蕴秋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安徽 回答:(4)
我爱人随老总出差,老总开的车,因车祸我爱人死亡,工伤死亡与交通事故死亡可以同时赔偿吗?
问题补充:
我爱人是安徽省人,到山东省上班不满一个月,随老总到河南省出差,交通事故发生在河南。这种跨三省的工伤死亡与交通事故死亡可以同时赔偿吗?抚恤金可否与精神损失补尝同时并存?如何算?按何地标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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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7月10日 11时22分
可以,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但各地法院判法有不一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09 23:47
北京法院做法:两者不可兼得。安徽省不明确。
回复时间: 2010-07-10 00:40
可以,两者相互补充但不得重复计算。
回复时间: 2010-07-10 07:28
完全可以,两者相互补充但不得重复计算。建议你们先进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对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在申请工伤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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