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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合同

江苏 03-10 14:01  悬赏 0  发布者:雨樱花 给我留言  回答:(3)
各位律师你们好!本人A市户口,刚毕业考上B市正式编制教师,并与B市教育局签订4年合同(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押在教育局),现合同期未满,想回户籍所在地A市工作,请问这样算违约吗?需要支付违约金吗?B市教育局合同规定的四年首聘期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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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26
违约金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09
是属于违约的,需要严格按照合理履行
回复时间: 2013-03-10 14:20
你好,1、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没有禁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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