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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8月在寮步联合二手市场分期买了车 车店找的 平安租赁 贷款本金4

广东-东莞 10-22 23:06  悬赏 0  发布者:༺༒༻走路带风 回答:(2)
18年8月在寮步联合二手市场分期买了车
车店找的 平安租赁
贷款本金4.5万
收我GPS费3000
解压抵押费800
抢盗险1200
手续费收3000
车价5.5万,我就首付1.5万,她说每月还款1980.81,24个月就是47520元,第25个月还8505
我已经还款14期就是27731元
最近想卖车问平安客服算一下
结清还需要39471.8
加之前打款的27731元就是67202元,
感觉不对找之前贷款的业务员对账,发现已经把我拉黑,电话也不接我
我让客服查我当时贷款的本金变成56820
她说给我做的是24期加尾款八千多,
我查才知道是36期,每期是1980.81加最后一期20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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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9-10-23 06:57
超过两分的利息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39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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