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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把垃圾桶中的垃圾倒掉,然后与旁边的户主产生纠纷,期间旁边的户主进行了十余分钟的辱骂

安徽-蚌埠 10-23 05: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因为我把垃圾桶中的垃圾倒掉,然后与旁边的户主产生纠纷,期间旁边的户主进行了十余分钟的辱骂,我未还口,后其用铁棍连续猛击我的头部,以及身上各处。导致身上多处外伤,头部虽然只是血肿,但是连续用铁棍猛击是否可以算作谋杀未遂或者故意伤害。
如果赔偿,其数额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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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0-23 09:33
可按照自己主张来提交相关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9-10-23 17:38
及时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0-23 10:41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0-23 11:21
可以报警,做伤情鉴定,如果不构成轻伤以上,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9-10-23 13:07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要求警方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被鉴定为轻伤,则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如不构成轻伤,只能对打人者进行行政处罚并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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