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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前妻女儿能分房产吗?

江苏 03-12 10:44  悬赏 0  发布者:农村妇女的孩…… 给我留言  回答:(3)
爷爷奶奶均已去世三年以上,但是因为开发区镇政府在调整,房产过户一直未能实现。今年老房子要拆迁,爷爷前妻女儿回来要争夺房产。爷爷奶奶都是二婚,爷爷是父亲的继父,爷爷奶奶没有再生育。爷爷奶奶完完全全都是父亲伺候送的终。爷爷前妻女儿声称曾经汇款给爷爷,有承担赡养义务,但事实是几十年都没有探望过爷爷,爷爷病重也从未伺候身边,对于奶奶就更加一点点都没有了。事实是房子还是父母所建,但是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父亲在城里上班,农村没有户口,爷爷是家中唯一成年男性,于是户籍制度建立时就顺理成章的写了爷爷名字做了户主,目前仅母亲留有当地户口。现在爷爷前妻女儿公开要求一半房产,如若诉诸法律,她真的可以获得一半房产吗?我们应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得到法律的支持?仅仅几张汇款单能算赡养吗?如若得到法律帮助,将不胜感激。
问题补充:
父亲不愿对卟公堂,同意给三分之一,对方不同意,坚持要一半。她检查赡养是义务,即使父亲尽了赡养义务并共同生活,法律倾斜力度也非常有限。全家很沮丧,那意味着,法律不会因为是否真正履行义务而倾斜,即使一天也没有照顾老人,也可以得到一半的遗产。爷爷奶奶都是癌症去世的,就单单医疗就花去很多费用,他们在农村没有医保,虽然赡养我们从不后悔,但是对于这样的事情的发生,我们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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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2 13:59
有继承权,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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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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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2 21:03
前妻女儿有权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回复时间: 2013-03-12 11:21
她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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