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借壳非正规就业自我派遣严重损害广大员工权益长达七年之久

上海-杨浦区 03-12 15:01  悬赏 0  发布者:维权斗士 给我留言  回答:(5)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五角场东方公益服务社(资金总额4万元,却有员工几百名,东方服务社负责人陆艳萍是东方大学城物业副总经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都是在松花江路345号4楼共用办公人员,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违法实施自我劳务派遣,将事实劳动关系搞成民事雇佣关系,排除员工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从而逃避法定责任,套取政府优惠补贴,为此还多次在劳动手册上虚构工作经历并私自招退工,严重损害广大员工合法权益长达七年之久。相关基层职能部门却充当保护伞【(2012)杨民一(民)初字第5026号】,保安工作七年却被认定与东方大学城物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有上海公共招聘网历史录用记录和盖东方大学城物业公章的服装费收据发票等证据链),愤然提起上诉,敬请关注【(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28号,审判长是知名法官乔蓓华】。东方大学城物业严重违法用工造成广大员工劳动合同信息记录多年一片空白,从未真正休过法定节假日(因为与轮休日重复)、带薪年休假,东方大学城物业从不支付延时加班工资,也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不提供工资清单,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劳动手册上只写“东方”两字,不盖单位公章)——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2 15:09
建议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3-12 15:20
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3-12 15:04
可委托当地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3-03-12 15:42
套取国家补贴,涉嫌犯罪,建议向公安或检察机关举报。
回复时间: 2013-03-12 22:35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上海徐汇区
广东广州
浙江杭州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500935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26
辽宁 大连
人气:113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10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67
河北 保定
人气:4158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