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

广西-崇左 03-12 23:07  悬赏 0  发布者:农桂化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家的农用车停在路边人家开摩托车撞到车尾死了'谁的责任比较大。
问题补充:
我停车那地方没有车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西-玉林]
  • 李东军律师 VIP
  • 电话:13877530687 QQ361210282
  • 9940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3 01:15
以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3-12 23:15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3-12 23:2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伤残等级情况是以专业人士鉴定结论为准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3-13 06:44
你好,报案后由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上海徐汇区
黑龙江黑河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潜江
人气:2020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6038
浙江 杭州
人气:1217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01
陕西 西安
人气:58330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0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