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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抵债问题

辽宁-阜新 11-04 15:48  悬赏 0  发布者:bentia……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别人欠我钱,欠款人的房产证在我手里,但没有明确说明这个房子是用来抵账。
问题一:如果欠款人将房产证挂失或补办,我手里的房产证就是一张废纸对吗?
问题二:如果我让欠款人写字据,说明这个房产证是作为我欠款抵押给某某,如果日后不能还清欠款,用此房抵欠款。并签字画押。这个字据法律上认可吗?需要公证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1-04 16:24
可以直接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3951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04 18:33
1、是的
2、公证不是必需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无效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0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05 09:35
公证处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1-04 23:33
这个可以和当地公证处咨询。
回复时间: 2019-11-05 00:52
你好,退款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一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回复时间: 2019-11-05 09:47
公证不是必须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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