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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贷上贷款审核通过了让我交工本费才能下款 没下款就出现分

黑龙江-伊春 11-09 22: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网贷上贷款审核通过了让我交工本费才能下款  没下款就出现分期了还签了合同  这样我不交会不会付法律责任    合同如下
借款订单:201911091524089141合同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借款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小额贷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人向本平台借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圆) (小写:20000元 )。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0.006 %。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从 2019年11月09日 起至  2023年11月09日 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借款人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借款人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小额贷款合同的附件,与本小额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平台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借款人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收款银行:

  账号:

        姓名:

  五、保证条款:

  1、借款人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本平台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负。

  2、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本平台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收取每天借款总金额的 0.1% 逾期费用 。

   六、违约责任

  1、借款人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当本平台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工本费是生效法律合同的费用,贷款申请通过了下款之前必须先支付总额度的8%工本费,来生效下款的有效法律合同。合同的工本费是和贷款资金一起下款到账你们账户。

       九  · 贷款审核通过不提现申请,取消贷款的必须先支付总额度的3%手续费。

  十、本小额贷款合同自借款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客户 (签字):

       

  签订日期:2019 年 11 月 09 日                               (唯品金融互联网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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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09 22:43
你好,让我看看平台的相关情况,我给你判断清楚有没有法律责任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550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10 06:55
你好,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0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10 10:47
在线咨询刘平律师
现在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最好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将合同、APP(软件)等相关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以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19-11-09 22:41
你遇到的是诈骗
回复时间: 2019-11-10 08:16
谨慎一点
回复时间: 2019-11-10 09:44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本律师认为,如对方的行为存在套路贷诈骗、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黑恶势力等因素的,建议你到公安机关报案。合法的债务应当偿还,但是非法的要求可以拒绝,对方以讨债为名实施违法犯罪之勾当更应当严惩。
回复时间: 2019-11-10 11:38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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