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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03-14 23:42  悬赏 10  发布者:152780……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5)
我是南宁青秀区刘圩镇的!政府要修一条从长塘乡到刘圩镇的二级公路,路是在原有的路上扩宽。每亩地补偿5万元,他说如果路建好后要修建两边护路的路基,每亩只有2万。而且我们的一个晒谷场只给2万一亩。我们不同意,他能强证吗?去年南阳镇到刘圩镇的二级路补贴都5.5万一亩了,今年反而低了!到底补偿标准是多少,听说国家新的补偿标准是现在的10倍,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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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5日 11时37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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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5 07:04
你好,各地拆迁政策不同,依据当地拆迁补偿标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15 08:24
补偿标准都在提高,不可能降低,至于十倍的标准还没出台
回复时间: 2013-03-15 08:42
请咨询当地土地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3-15 09:01
你好,建议详询当地的国土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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