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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可以离婚?

广东-韶关 03-15 09:43  悬赏 0  发布者:lmn862…… 给我留言  回答:(10)
结婚四年,已育有一男孩,后因小孩户口问题闹的很僵,现两个分居快一年,刚分居的两个月,男方提出要离婚,并说他已经和别人同居,女方因想男方付抚养费故没答应离婚,但后面男方又改口说是为了试探女方才说跟别人同居的,从小孩出生到现在四岁,男方给小孩的生活费不超过1万元,并且在分居的这一年里,男方对女方以及小孩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生活费一分都没给。现在女方不想要抚养费,只想要小孩,并想离婚,但是男方现在就想拖着女方不离婚,但两个人的感情确是已经破裂了。请问女方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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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5 10:07
以协议或者起诉离婚。协商不成再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3-03-15 10:09
建议起诉离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5 18:45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15 09:55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3-15 09:59
就因为小孩子的户口而闹离婚的话很没有必要,一段婚姻不是儿戏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的,这对孩子的伤害很大。建议多沟通!
追问:

两个没有婚前财产,属于裸婚,女方是独生女。两人主要还是因为男方在外面欠了10万的债才分居的,男方四年里很少给女方生活费,男方又有稳定的工作,2010年女方爸爸生病住院需要照顾,所以女方就带着小孩回家照顾生病的爸爸。在2011年初,女方的爷爷又因查出患食道癌,女方又只能一个人在家照顾爷爷一直照顾到爷爷去世。女方一家都只是普通的农民工。所以当男方让女方帮忙偿还债务的时候,女方觉得很无奈。

回答:

这种情形对女方确实很不公平也很委屈。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他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至于债务问题,要考察是什么样的债务,如果你不清楚的债务,而且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这些债务,按法律规定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你无需偿还。

追问:

请问如果女方要离婚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起诉才行,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并且是不是一定要去当初拿结婚证的那个民政局才能拿离婚证呢?
我现在主要还是担心小孩的抚养问题,因为小孩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我带着的。我之前咨询过的律师又说他们当地的法院会偏帮着他。再说他在他们那边还有点人脉关系,我就怕到时拿不到小孩的抚养权。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回答:

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以下方式供你参考: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追问: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男方不肯签字离婚,也不愿给小孩抚养费。男方说如果女方不急的话那就等分居两年再说,但是分居两年后他也不一定同意签字离婚,他现在就是想用这种手段拖着我。

回答:

不用他同意啊,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就可以了。不一定要分居的。

追问:

没有证据证明男方同居,只有男方发给女方的短信说是已跟别的女人同居。并且还强烈要求女方离婚,还骂女方说女方缠着男方不放不要脸的话。但是当时女方为了小孩,想给小孩争取一点抚养费才没同意签字。现女方还留有当初男方发给女方说同居的短信,请问这个可以做为证据吗?

回答:

可以作为证据。离婚不一定要有证据,只要能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没有挽回的余地,法院就会判决你们离婚的了。

追问:

问题是男方不肯签字离婚

回答:

我说了很多遍了,法院判决离婚不用男方同意的。建议电话咨询。

追问:

好的,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3-15 10:00
可以协议或者起诉离婚。协商不成再起诉吧。
回复时间: 2013-03-15 10:03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起诉离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法院都可以。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追问:

问题是现在男方不肯离婚。但是两个人的婚姻又确实是破裂了,他现在就是想拖着我。我之前也找人帮我咨询过,但是律师说因为是在广东韶关那边拿的结婚证,说当地的法院只会帮着男方,所以就担心小孩的抚养问题,我主要是想拿到小孩的抚养权。并且小孩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负责抚养的。

回复时间: 2013-03-15 10:32
你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有照顾。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15 10:38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抚养权,男方付抚养费,同时多分割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男方同居的还可要求赔偿
追问:

没有证据证明男方同居,只有男方发给女方的短信说是已跟别的女人同居。并且还强烈要求女方离婚,还骂女方说女方缠着男方不放不要脸的话。但是当时女方为了小孩,想给小孩争取一点抚养费才没同意签字。现女方还留有当初男方发给女方说同居的短信,请问这个可以做为证据吗?

回答:

可以作为证据,但不够充分

回复时间: 2013-03-18 16:58
我是韶关本地律师,请与本人直接联系洽谈处理本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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