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蒙彦军  高庆强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一个月前在广州市南沙区华汇广场的一个OPPO店办理了预存话费兑换手机的一个活动

广东-广州 11-21 11:3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一个月前在广州市南沙区华汇广场的一个OPPO店办理了预存话费兑换手机的一个活动,当时商家说预存4299元话费每月所扣的话费返还到我的手机卡里(分十二个月扣,每月在支付宝里扣385元)送一台国产的平板小电脑,现在已经扣了我的钱扣了而电话费没有返还,而这帮人现在己经消失了找不到人了,我打110报警派出所说不属他们管,要我找消费委员会,而消费委员会说他们也找不到人了又要我去找派出所,我到底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92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1-21 13:44
向客服投诉或者起诉。
回复时间: 2019-11-21 11:39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投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1-21 11:46
可投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1-21 13:12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1-21 14:14
若是被侵权的话是建议通过被起诉的方式维权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11-21 14:50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11-21 15:00
你好,你的描述太过简单了,你可以带着你手里的资料和证据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茂名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湖北武汉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茂名
人气:1880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00
广东 深圳
人气:14106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81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7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