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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17年在武汉广埠屯以手机分期的方式去贷款 当时贷款80

湖北-武汉 11-25 10: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9)
就是我17年在武汉广埠屯以手机分期的方式去贷款  当时贷款8000块钱 但是贷下来他们告诉我只有5000多一点儿  然后他们说还款日是一三五我自己还二四六是他们还 但是每个月但是我自己还的  并且有提前尝还本金积利息 我清清楚楚记得当时还的所以款项都比我拿到的本金还多   现在过了两年又有人打电话说我还欠2000多 要我三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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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1-25 10:29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19-11-25 11:04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回复时间: 2019-11-25 13:14
你好,法定最高年利率24%。若你的利息超过了这个限度,催收人员来电时,你可以与对方商讨少还。
回复时间: 2019-11-25 13:37
你好,请问你当时分期多少呢?已经还了多少呢?如果已经还款完毕,则不需要理会。如需帮忙,可点击我的头像来电咨询与我进一步详细沟通,希望我可以尽可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9-11-25 14:1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细描述,我结合实情给你最适合现状的法律解决方法。
回复时间: 2019-11-25 14:57
你好,这个你们只能和对方私下进行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9-11-25 15:04
您好,一般是需要偿还欠款的。借贷公司如果有金融从业资质,那么借贷性质属于商业借贷,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如果不违反法律效力强制性规定即成立并生效,对方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收取服务费,则应当以不当得利之债的方式返还您服务费。如果借贷公司没有相应资质,那么借贷性质属于民间借贷,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您只用以借贷公司实际交付的贷款为限承担偿还欠款的责任。对方是以什么理由收取服务费的呢?对方是否有金融从业资格?具体情况您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最大化的帮您保护您的权益。有需要请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9-11-25 16:55
你好,积极还款吧,利息高于36%的是违法的,可以不还,自己计算一下
回复时间: 2019-11-25 19:35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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