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陈晓云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工伤理赔

 03-16 19:02  悬赏 25  发布者:zhuqi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5)
男 44岁 工伤六级 受伤时月平均工资4000 是2012年12月11号出的事 事发地点属于江阴一家私人企业 从受伤起家属就陪同至现年3月11号止 请问广大律师 像这个情况厂方提出私了 我方好理赔多少 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6日 18时32分
还需要结合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追问:

我在网上大概查了下 江阴去年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000.5 您看还需要什么我给您 因为上个礼拜 对方已经约见我们谈了一次了 下礼拜2叫再去 所以急需想要知道个结果 您是安徽的啊 我也是的 我是舒城的咱老乡

回答:

计算公式非常复杂,涉及的赔偿项目也非常多,建议不要草率私了

追问:

是的哇 我们也不想去烦 找律师啊什么 挣俩钱儿也不容易 这不我们律师费高的离谱的

回答:

你要多考虑少算、漏算的部分,可能要远远超过律师费

追问:

这边是以百分之10的标准收费的 我们上次去的时候对方给叫先说了个数目 我方说的是33万 您看这个差不多吗?

回答:

要看到所有材料后,才能算出来

追问:

您所谓的所有材料都是些什么?

回答: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票据等等

追问:

前两个 有的鉴定为六级 受伤的地方时左手除大拇指外另四个截肢切除了在医院时的费用几乎是厂里面提供的

回答:

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追问:

一样都没有 就每月干活上班 然后厂里发工资 就这样

回答:

具体事项可电话或qq联系2433657542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6 18:35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

一般来说可以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没有合同,可以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回复时间: 2013-03-16 18:38
建议不要私了,申请工伤认定,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16 18:43
建议尽快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公了 不是麻烦的嘛 还有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我方要请律师吗 谢谢

回复时间: 2013-03-16 19:23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追问:

您好 我前些日子打过您电话的 那什么我就是想再详细的了解知道以终止劳动关系计算 六级一次性医疗补助是不是32个月 伤残补助是不是12个月还有就是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百分之四十计算 以什么数目标准为准或者说这个得算多长时间 谢谢

评论者:zhuqi8888 给我留言
时间:2013-03-18 11:14
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 提出的问题给出的答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上海杨浦区
广西南宁
福建福州
上海徐汇区
宁夏银川
辽宁葫芦岛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41169
重庆 江北
人气:393120
湖南 长沙
人气:54762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980
上海 杨浦区
人气:85273
浙江 杭州
人气:623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5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