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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在哈尔滨医大一院住院期间,发生了医疗事故,把3O公分长的导丝落在血管里

黑龙江-哈尔滨 12-04 21: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妻子在哈尔滨医大一院住院期间,发生了医疗事故,把3O公分长的导丝落在血管里,为取出导丝,给我妻子做了一个微创手术,为此我支付近一万元,当时医生说这笔钱由医院出,另外,我还可以因这件事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毕竟这件医疗事故给我妻子身体扣精神造成损害。我为此提出了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在加上之前支付过的近万元,共一万五仠元,但现在医院只想赔五仠,我不同的意,现在这件事就僵这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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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2-04 21:58
可以直接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05 07:05
你好,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963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05 21:09
须经专业机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07 09:58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9-12-04 21:54
协商不果可以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9-12-04 22:09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9-12-05 07:56
你好,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方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等;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
  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4、封存相关资料;
  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回复时间: 2019-12-05 10:47
可以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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