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王景林  党鹏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在百事普惠也是碰到强制收这样的问题,我不会还会不会有事

广东-汕头 12-04 22: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在百事普惠也是碰到强制收这样的问题,我不会还会不会有事,或者说催收什么的,自己本来就穷了,才去点的网贷,没想到碰到这么多骗局,还有一个洋钱包直接扣的,后来弄的我钱都不敢放银行卡了,这对自己的资金保障问题很大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04 22:54
现在很多通过网贷方式来诈骗的,自己要多小心,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之处,及时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66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05 20:37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19-12-05 09:21
网贷有风险的,可能会被骗的,建议谨慎处理,防止上当受骗的,若是被骗是建议积极报警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9-12-05 10:42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回复时间: 2019-12-05 10:57
针对贷款问题,法律规定,一般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北京西城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茂名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0299
山东 济南
人气:558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51
浙江 杭州
人气:28383
重庆 江北
人气:392837
江苏 无锡
人气:51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