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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问题

 03-16 22:36  悬赏 0  发布者:jinjxj……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扬州 回答:(6)
婚前(2008年)男方父亲买了二手房,婚后(2012年)过户给男方一个人,未写女方姓名,请问,离婚后,孩子判给女方,房产是否需要分割一部分给女方?
问题补充:
补充一下,2008年房子未过户,仍是原房主的,只签了一份字据,证明是男方父亲交了多少房款的;2012年也就是婚后,才完成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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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17日 04时19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该房屋应当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6 22:39
按照现在的婚姻法规定,房子归男方所有。
回复时间: 2013-03-16 22:42
房子为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16 23:29
该房屋应当属于男方个人所有,不因为小孩判给女方而使女方获得共同拥有该房的所有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7 09:02
指定赠与男方个人的,归男方,否则为夫妻共有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17 09:45
为男方个人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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