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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撞人

河北-邯郸 03-17 00:44  悬赏 10  发布者:如果说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骑电动车撞人60岁老人腿骨折,不用手术,我给对方检查费和住院费共8000多元,对方不出院,说是最少也要住院两个月,其家属让我赔偿5W,(住院费.治疗费,护理费,饭费).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赔付?如果我不赔付他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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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6:36
如果没有事故认定的话,就当以实际在医院花费的费用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3-17 06:01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回复时间: 2013-03-17 07:05
你好,应当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3-17 07:27
你好!具体赔偿数额以他实际发生的费用的发票为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3-17 12:28
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 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回复时间: 2013-03-17 19:23
以他实际发生的费用为赔偿依据
回复时间: 2013-03-18 09:44
以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依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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