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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

山东-潍坊 03-17 17:32  悬赏 5  发布者:360669……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男方)离婚时协议书上写的女儿由母亲抚养,离婚后5天,孩子母亲说没有时间和能力抚养由他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写了一张协议,当时只有我们两人签字是在他姐夫家里签的(当时孩子有先天性髋关节脱位治疗已经结束正在恢复期,孩子不会走路),9个月过去了孩子恢复良好现在走路基本看不出来了,他母亲就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带孩子离开后不再送回,并且说他要抚养孩子,在9个月期间他未支付一分钱抚养费。请问 这种情况我的那个协议有效吗,如果无效可以起诉他吗?有没有可能把孩子再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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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7 20:08
你好,协议有效。虽然归女方抚养,但是,男方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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