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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07-13 19:52  悬赏 10  发布者:RoP775 回答:(1)
要使用国有的水面养殖的,按照2004年7月1日实施的《广西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第17条:“使用全民所有的水面、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养殖使用证。”被上诉人须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发给养殖使用证后方能够养鱼。但并没有申请领取养殖证,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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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7-13 21:10
按《广西渔业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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