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吴健弘  朱学田  陈宇  罗雨晴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夸客公司贷了6万分36期还,我现在都已经还了25期,本金已经还完了

江苏 12-16 12: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在夸客公司贷了6万分36期还,我现在都已经还了25期,本金已经还完了,公司现在也没有了,我可以不用还了吗,每个月2660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9-12-16 15:31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19-12-17 10:12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5465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8 20:06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回复时间: 2019-12-16 13:20
协商还款
回复时间: 2019-12-16 14:37
还是要还款,为了避免麻烦。最好还完
回复时间: 2019-12-16 15:41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9-12-17 10:04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465
天津 和平区
人气:278287
河南 郑州
人气:53111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25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7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1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