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保忠  吴健弘  申维丰  邓桂霞  牟金海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畅享花借款平台借款30000提现时他要我转1500的工本费

广东-广州 12-18 10: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0)
我在畅享花借款平台借款30000提现时他要我转1500的工本费,说第一个月还款成功后30分钟内退给我,我想了解一下这是不是骗人的套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3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2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2
你好,是否签订了合同,我帮你分析下是不是骗人的套路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3
谨防上当受骗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3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3
网贷种类多 不能盲目操作
联系律师帮你查证 核实 讲解 然后正确处理比较稳当
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3
你好,相关问题比较复杂的,具体判断首先要审查APP内容和合同,建议把相关内容发给律师审查然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3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简介微信)!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26
需要审查确定
回复时间: 2019-12-18 11:01
典型骗局 建议谨慎 以防别骗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1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8 11:48
不要轻信 避免被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19 21:46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19-12-18 10:48
典型骗局
回复时间: 2019-12-18 11:09
谨防上当受骗的
回复时间: 2019-12-18 11:40
搜集证据材料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9-12-18 11:4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19-12-18 13:06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9-12-18 14:39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是诈骗,谨慎处理,以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19-12-18 15:25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9-12-18 17:15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9-12-18 18:37
是否签订了合同,我帮你分析下是不是骗人的套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山东聊城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东营
人气:26651
浙江 杭州
人气:443627
山东 青岛
人气:68224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49
辽宁 沈阳
人气:10934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