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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

辽宁-大连 03-18 15:56  悬赏 25  发布者:洛洛1982 给我留言  回答:(7)
因公受伤,鉴定为九级.
现在不知道是应该解除劳动合同,拿到一次性补偿?还是继续工作?
继续工作后,是否有什么待遇?退休后,会有待遇么?单位现在也没有给交保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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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5:56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追问:

现在在衡量是继续工作,还是辞职
如果继续工作,那样就没有补偿了,不知道是不是退休会有待遇
其实就是在衡量一次性补助合适,还是等退休后的待遇合适

回复时间: 2013-03-18 16:00
解除合同赔偿多
回复时间: 2013-03-18 16:05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追问: 
现在在衡量是继续工作,还是辞职
如果继续工作,那样就没有补偿了,不知道是不是退休会有待遇
追问:

工伤后,继续工作,到退休,会有针对工伤这一块的待遇么?

回复时间: 2013-03-18 16:16
解除合同得到的可能会多
回复时间: 2013-03-18 16:19
你好,是否继续工作自行决定。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24
退休后,没有相应的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3-03-18 22:13
是否继续工作自行决定,可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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