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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陕西-宝鸡 03-18 17:16  悬赏 0  发布者:水目杨子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在农村家长的操办下,在家里结婚,摆酒,举行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待了不足20天,就去外地工作,然后两年的时间没有来往,像我们这种情况,要坚决分开的话,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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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18 20:1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17
分手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33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直接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双方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37
你好,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双方自行分开即可解除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3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你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42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只要分开不来往即可。
回复时间: 2013-03-18 17:43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回复时间: 2013-03-18 18:07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3-18 18:23
你好,没有依法领取结婚证,直接分开就好了。
回复时间: 2013-03-18 21:44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我的补充: 2013-03-19 12:27
你好,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双方自行分开即可解除同居关系。
但如果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法定返还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回复时间: 2013-03-19 15:23
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如不能解决,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回复时间: 2013-03-21 10:47
1994年2月1号以后,不存在事实婚姻。你的情况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但对同居期间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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