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王远洋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有用分期贷款1万九,分十二期,每个月还2453,当时审核通过我就不想要了

浙江 12-26 01:1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在有用分期贷款1万九,分十二期,每个月还2453,当时审核通过我就不想要了,因为我感觉利息太高,我联系客服千万不要转钱了,我不借了,第二天,我收到了1万九,,当时我再一次联系客服,用一个月就还清,客户说至少三个月才能审清,于是,我按时还了三个月,第四个月在还款日前几天,我联系不上有用分期了,我收到了喜雀快贷发的信还款信息,按照时间,我还了之后,联系喜雀快贷,打祘把钱结清 ,而喜雀快贷说与他们无关,我并且说了我借的本金1万九,怎么页面显示26700百多,我接受不了,喜雀说他们是代扣,另外不知道,这个月还有两天就是第五期还款日了 我该怎么办?我接受不了这么多的利息,我现在也联系不上他们了,我该怎么办哪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486积分
回复时间: 2019-12-26 09:23
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19-12-26 09:39
合理的本息要还
回复时间: 2019-12-26 11:23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回复时间: 2019-12-26 11:39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回复时间: 2019-12-26 13:16
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回复时间: 2019-12-26 14:10
网贷有风险的,可能会被骗的,建议谨慎处理,防止上当受骗的,若是被骗是建议积极报警处理的, 以便及时追回钱款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山东聊城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373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770
四川 成都
人气:79752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3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8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3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