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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不清楚的问题

 03-21 14:17  悬赏 0  发布者:liand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回答:(8)
法院受理的案件,原告方或被告方手里的证据材料都需要提前交给对方吗?除了交给对方的证据材料,开庭后被告或原告再当庭拿出新的证据材料,法庭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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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1日 14时23分
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可以质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1 14:20
您好!不会认可,因为新的证据没有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回复时间: 2013-03-21 14:22
你好,需要把复印件给对方。
回复时间: 2013-03-21 14:45
是否做为定案依据要经过法庭质证的
回复时间: 2013-03-21 14:56
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可以质证
回复时间: 2013-03-21 15:20
如果法院对于对方提出新的证据予以认可,可以要求法院给于新的举证期限。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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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3-21 15:25
您好,在举证期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3-21 20:14
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可以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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