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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金融公司贷款(贷款金额十万) 他们让我打份征信 看过以

江苏-徐州 01-26 08:38  悬赏 0  发布者:欣怡 欣然 回答:(5)
本人去金融公司贷款(贷款金额十万) 他们让我打份征信 看过以后 没问题贷款金额可以达到十六七万 我问他们利息多少 他们说便宜八厘多 我也同意 然后金融公司的让我买车抵押形式贷款 当时我也不懂 什么叫买车抵押形式贷款  就问了一句这样没事吧 金融公司说没事 然后让我去汽车店签合同 也不让我说话了去汽车店直接找姓张的经理就行。什么都办好了  金融公司只给我三万元 他们说剩下的明天给我 我就问还有多少  金融公司的说 还有十二三万 让我先走。后来他们也不给我钱 打电话也不接 我去报警 我说了所有情况 以套路贷立案 也不给处理 去县里报警也没有用 一点证据也没有 我该怎么办 没有还车贷共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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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1-26 09:10
过高的利息是不合法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843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26 10:00
可以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0-01-26 10:55
要谨慎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73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1-26 15:48
是否签订电子协议或合同??
回复时间: 2020-01-26 09:0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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