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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11年4月20日我和房东签了一个租房合同上面写了不得任意涨房租和租给他人使用。但现在房东

贵州 03-22 22:02  悬赏 0  发布者:225211…… 给我留言  回答:(0)
合同如下
                     租房合同书
甲方:房东
乙方:租房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四间租给乙方,在租房期间房屋顶、门窗由乙方负责维修。含现在乙方用的三厢电和水还有院坝的一半,乙方可以做加工招牌和停车用。除了国家规划拆迁外,可以会但是要有国家文件。乙方在使用期间如出现有特殊情况可以和房东商量提前一年或者半年解除合同。从2011年4月40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满。
     如合同期满后乙方还要租房继续使用可以和甲方另签合同,在乙方使用期间内按每月1200元付给甲方,付房租为每月一次,先交后做,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东签名
                                           乙方:我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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