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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9年5月份 平安普惠 借款140000万 分12

辽宁-沈阳 02-13 09: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你好 2019年5月份 平安普惠 借款140000万 分12期还款 每月还14000  还了10期 140000万本金还完 利息还用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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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13 09:46
可以找律师帮你计算 分析合法性 分析之后帮你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70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3 11:07
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3 11:28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2-13 13:12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 [辽宁-沈阳]
  • 刘丽丽律师 VIP
  • 电话:15998860111 18525282826
  • 4204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3 14:05
您好,一般情况下,约定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当偿还。
回复时间: 2020-02-13 22:44
应当支付合理的利息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016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4 07:24
约定未超过年利率24%部分的利息应当偿还
回复时间: 2020-02-13 10:56
2%月息以上部分可拒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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