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5级工伤赔偿核算

 03-23 12:16  悬赏 20  发布者:398780……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3)
本人父亲于2011年12月30号工作时受伤,导致左手手腕骨折,现无法正常生活。现在开始处理赔偿事项,由于我父亲是在张家港工作受伤,但公司要求去上海做的鉴定,五级,说是赔偿20万(包括工伤保险赔偿款),请问,这个20万合理吗,如果不合理,那么我该怎么核算。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3日 12时19分
不合理的,可以一一为你计算3个一次性补助金。只是骨折不构成5级啊!
追问:

骨头都碎了好几块了,经过治疗,现在左手保住,但是丧失基本生活能力。鉴定了5级的。

回答:

可以到律师事务所为你一一计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3 12:16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本人工资;(二)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伤残津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时间: 2013-03-23 12:31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浙江杭州
北京朝阳区
广西来宾
山西太原
广东深圳
广东广州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7414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72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39
浙江 杭州
人气:1218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33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