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罗雨晴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猕猴桃贷款注册了信息。他们直接就下款2500,但是到账金额只有1375

陕西-汉中 02-18 13: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7)
我在猕猴桃贷款注册了信息。他们直接就下款2500,但是到账金额只有1375,要求我五天还款 我在猕猴桃贷款注册了信息。他们直接就下款2500,但是到账金额只有1375,要求我五天还款。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8 13:58
可咨询本律师,给你说如何正确处理此类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2-18 13:58
典型高利贷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8 13:58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回复时间: 2020-02-18 13:59
你好,这个是涉嫌套路贷犯罪的,可以拒绝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00
有待于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再做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05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35
可以直接按照约定来履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41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04
小心被骗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04
不合法的利息不用还  你遇到的是套路贷款的诈骗
我的补充: 2020-02-18 14:17
你遇到的是套路贷款诈骗,对方是以借款的形式在进行诈骗,利息严重不合法。所以不合法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关于本金是2500还是1375: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你应该以实际收到的钱计算借款的本金,也就是你的借款本金是1375元。(《合同法》第200条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法定利息7天只有6块4:法律规定一个月最高的利息是月息2%,那么1375元7天的利息是6.4元。所以7天时间你最多还款1375+6.4元。对方要求还款2500元不合法,不合法的部分不需要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套路贷:对方这样的行为,已经不简单的是借款了,对方涉嫌套路贷款诈骗,你可以考虑直接报警,会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2019年)的315晚会已经报导过7天高炮(可以百度搜索“315晚会报道714高炮”)的情况,各地法院这类案件判刑的也有很多。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09
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本金
回复时间: 2020-02-18 14:50
你好,需要还本金与合法利息
回复时间: 2020-02-18 15:32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回复时间: 2020-02-18 16:58
建议谨慎处理贷款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2-18 17:26
按实际到账金额认定本金,还本付息,法定年利息最高不超24%。
回复时间: 2020-02-18 17:38
这就以放贷为名,采用砍头息、故意失联制造逾期假象等方式虚增债务数额,勒索钱财,属于套路贷的一种表现形式,可以只认实际收到的本金。
回复时间: 2020-02-19 07:41
你只需要按照实际收到金额计算本金和利息,而且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56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