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保忠  朱建宇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昨天在开心麻花借的2200元,结果到帐只有1210元五天后叫我还2200元

湖南-怀化 02-24 06: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昨天在开心麻花借的2200元,结果到帐只有1210元五天后叫我还2200元,这是高利贷,又没服务号码要怎样才能解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2-24 06:05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2-24 08:14
高利贷来着
回复时间: 2020-02-24 08:16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
回复时间: 2020-02-24 08:51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2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2-24 16:29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2-24 08:15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2-24 09:16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回复时间: 2020-02-24 09:56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2-24 11:07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河北石家庄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宁夏银川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283
辽宁 大连
人气:14777
江苏 无锡
人气:51530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826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