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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面这件事属于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

上海 03-24 09:25  悬赏 0  发布者:dyjdxl 给我留言  回答:(5)
   可恨的白衣恶魔,遭雷劈的白骨精。
   可怕的闵行中心医院,可恨的产科医生陆林英。
   我老婆怀孕后本想在闵行妇幼保健院建大卡的,可是去了觉得那里与我家住的地方交通不方便。虽然在网上看到闵行中心医院的投诉很多,但是我和我老婆却还是为了离家近,交通方便选择了闵行中心医院生宝宝,当时觉得只要我们定期检查,经常来检查,应该不会有什么事。可是错了,我将会为我当初这个决定后悔一辈子。因为庸医陆林英的误诊,没有及时采取有效地措施而延误最佳诊疗时机,导致失去了我心爱的孩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老婆怀孕后在闵行中心医院建的大卡,从一开始就一直是陆林英医生检查的,而且我老婆定期来检查。我老婆之前的检查医生一直都说挺好的,我老婆基本上都是半个月来检查一次,二十四周做B超畸形大筛查时,医生说宝宝挺好的,就是偏小一周,没事的,回去增加营养。当时B超单上显示羊水是59mm。到二十六周检查时没做B超,也显示不出小孩的大小和羊水多少,但医生检查下来还是说挺好的。到二十八周检查时做了B超,B超单上显示单胎臀位存活,胎头位于宫底,羊水是44mm。我和我老婆都很担心,医生说这次检查小孩有点胎位不正,偏小三周,但是没关系,让我老婆回家把鱼肉鸡蛋当药吃增加营养,两周以后再来复查,并没有告知胎儿偏小可通过输营养液之类的其他途径。我老婆还问医生最近宝宝胎动不是很明显,医生说可能是你的皮下脂肪太厚的原因吧。医生都说没关系了,那我们也就放心点了。回家后我让我老婆早上吃两个鸡蛋,中午吃肉,晚上吃鱼汤,白天还吃猕猴桃香蕉苹果。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心里堵得慌,老觉得好像有什么事,于是一周的时候我就催我老婆去医院挂一个别的医生确诊一下,结果别的医生检查说感觉不到胎动,让赶紧做B超。结果B超显示羊水过少,胎死腹中。我老婆当时一下子软了,悲痛欲绝。我当时不在,要是在的话杀那个陆林英医生的心都有。可恨的庸医,由于她的误诊,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导致一条人命。更可恨的是闵行中心医院处理这件事情的领导不但不积极面对此件事故,不处分自己失职的员工,而且故意逃避责任,说好规定时间给答复的却没有给答复,迟迟不正面面对事实,又说等小孩流产出来再给答复。我说那我老婆进产房我要陪同看全过程,哪怕我给钱,院方不同意,天都知道如果院方不做手脚为何不让我进去呢?为何其他产妇可以花钱让自己的老公进去陪产而我却不行?我只能让我老婆带着相机进产房,可是我老婆在那种状态下也不一定反应那么快,但是我们也只能这样。从3月6号确定胎死腹中一直到3月13号终于把孩子流下来了,3月14号早上九点左右姓顾的医生打电话给我老婆,问我老婆在不在病房内,我老婆说在,她说等会儿会到病房来,我和我老婆还以为她是为这件事来给答复的,可是等了一整天她却没来。3月15号我就去院长办公室讨说法,后来来了个陈科长,他和那个姓顾的医生说:“小孩的死亡原因是脐带绕颈,妇产科的医生也跟你说了”。我真的很气愤,甚至我怀疑院方领导有没有看过我老婆的病历和B超单。如果是脐带绕颈的原因那3月6号B超确定小孩胎死腹中时B超不就已经能看得出来了吗?我跟这两个“白衣天使”真的无话可说。那我说:“既然你们说死亡原因是脐带绕颈,请给我书面的答复证明”。那姓陈的科长却对我说让他们院方再调查会诊一下,到3月18号再给我书面答复。大家评评理,这是什么狗屁话吗?他们对得起身上的白大褂吗?从3月6号一直调查到3月15号,整整十天还不能给出书面结果,还要三天???我真不知道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他自己或者是他的儿女身上,他还会是这种处理方式吗???等到3 月18号我再去找那陈科长时,他却给了我一张没有答复的答复纸,全是我老婆在医院的诊疗过程,最后还写着“建议患者通过医疗损害技术鉴定,闵行医患调解委员会或诉讼途径解决。”闵行医患调解委员会的人打电话叫院方去调解,院方那个姓陈的科长说他们没错,不去调解。大家看看,院方这种昧着良心的做法像“白衣天使”做的吗?活脱脱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白骨精”的做法,会遭天打雷劈,也许法律不能惩罚它们,但是苍天能看到他们不说人话不做人事的嘴脸。我将会通过网络媒体微博把这件事的整个过程说出来,让天下的老百姓都来评论,迟早有一天会遭到良心的谴责,得到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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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4 10:12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3-24 10:31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你所述,医院是存在过错的
回复时间: 2013-03-24 10:59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复印客观病历,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3、起诉到法院,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责任技术鉴定,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24 17:40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复印客观病历,
2、封存主观病历和输液、输血残液,
3、起诉到法院,
4、由法院委托进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或医疗损害技术责任技术鉴定,
5、依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25 11:00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如果结论是医院有过失,可以要求赔偿。
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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