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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纠纷

河南 07-15 18:46  悬赏 15  发布者:KkP3164 回答:(1)
我想请问,作为施工方,我刚开装修设计公司,不到一年,资质证也没有,接了客户的定单,即将交工.但没有签定合同.而且工程质量做得也公认不错,但客户现在以没有签定合同为理由,据不承认与付工程余款,还去县装饰办公室投诉我价格过高,查我的资质证,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追完余下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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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6 18:34
你已经付出实际劳动,工程也验收合格并交付,对方应当支付剩余工程款。你们之间形成事实承揽关系,没有资质、没有书面合同不能成为受益方不支付工程款的理由,你可以起诉至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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