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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在对方那里,我不经过对方同意而接走孩子。八岁的孩子也愿意呆在我这

北京-东城区 03-07 10:02  悬赏 0  发布者:雄兴 回答:(18)
孩子的抚养权在对方那里,我不经过对方同意而接走孩子。八岁的孩子也愿意呆在我这,我马上去起诉变更抚养权。这样我能获得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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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03
不一定的 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的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04
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700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26
可以协商探望权或者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49
协商不好可起诉处理。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0851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07 11:02
这是可以争取的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07 11:14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07 23:46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04
你好。可以协商探望权或者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07
8周岁孩子的意见可作为重要参考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07
你好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15
要看孩子的具体情况和你们的经济情况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31
要具体分析。尽快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07 10:47
根据我国民法典总则篇规定,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可以就自己原意随父母哪一方生活发表意见。法院应当听取他的意见,做出有利于女方的判决。
回复时间: 2020-03-07 11:02
可以 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3-07 11:05
可以申请变更,详情可致电或微信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3-07 11:42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孩子大了之后法院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看谁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是总的原则。
回复时间: 2020-03-07 12:34
建议你们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回复时间: 2020-03-07 14:05
要根据综合情况进行分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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