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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的问题

 03-24 21:43  悬赏 0  发布者:sbylmm……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10)
甲乙两夫妻,均为农村户口,生育两个子女丙丁,均成年,没有分家,在2007年的时候,甲乙家分为两个户头均在农村,有两处宅基地,甲单独一个户头,乙和丁一个户头,丙的户头在单位,2008年丙和戊结婚,戊的户头随后迁入甲的户头,2009年丙戊生育一个女孩己,己的户头也落在甲的户头。2010年甲乙所在的土地涉及征收,补偿标准为:一个户头按宅基地一比一的面积补偿,宅基地的房屋按一定价格补偿,每个户头按人数每人补偿7万,按补偿标准,甲乙丁戊己各有7万的补偿费,乙户头的宅基地补了两套房子,甲户头的宅基地是补偿其他的宅基地,另外还补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五万,随即甲乙就用这五万在新宅基地的基础上又买了一定面积的宅基地建盖房子,建盖房屋的钱是用甲乙丁戊己的变迁补偿建盖的,丙于2011年死亡!请问,戊对征地补偿的三套房屋均有份额还是只对在新的宅基地建盖的房屋有份额还是都没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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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5日 15时37分
您好!要结合当时的拆迁补偿政策而定,原则上戊的户口在是应该享受相关的拆迁补偿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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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24 21:47
您好,具体根据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3-03-24 21:47
具体咨询拆迁办
回复时间: 2013-03-24 22:20
戊对征地补偿应享有自己的份额部分及其继承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3-25 07:07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由于土地征收涉及众多层级,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若有需要,可来电或来所咨询李同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25 08:44
要看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2013-03-25 08:48
据你所述的情况,享有相应的份额。
回复时间: 2013-03-25 09:45
你好,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政府。
回复时间: 2013-03-25 20:54
补偿不合理,建议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3-26 09:49
建议咨询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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