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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法院判决与养子女解除关系后,判决养子女支付的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等

北京 03-13 14: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律师您好,请问法院判决与养子女解除关系后,判决养子女支付的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等,能否像债权一样转让给别人?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13 14:11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地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016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13 14:36
按照诉讼维权 。
回复时间: 2020-03-13 14:18
如果是已经认定的金额,转化为债权了,是可以转让的
回复时间: 2020-03-13 14:32
你好,建议和法院联系的,由法院判决的,按照法院判决书来履行的,及时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0-03-13 14:35
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20-03-13 14:59
可以,
回复时间: 2020-03-13 16:00
依附身份关系的权利不能转让。
回复时间: 2020-03-13 17:36
一般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20-03-13 18:35
您好,建议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地。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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