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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农村超生人员在土地集体分红及其他集体分红的处罚界定范围

广东-广州 03-14 23:4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关于对农村超生人员在土地集体分红及其他集体分红的处罚界定范围

关于对农村超生人员在土地集体分红及其他集体分红的处罚界定范围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中的“对超生人员,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是如何界定处罚范围的。本人属于第三胎人员超生,已经入了本村户口。我想知道,在农村土地分红方面,只处罚第三胎的,还是处罚整个家庭成员,还是只处罚父母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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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14 23:52
处罚款已经交了吗
回复时间: 2020-03-15 10:15
可以按照计生委的规定来履行的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18 16:10
只处罚父母的。
回复时间: 2020-03-15 11:36
这个建议你咨询户籍部门。
回复时间: 2020-03-15 21:50
只处罚父母的。
回复时间: 2020-03-16 20:11
可以按照计生委的规定来履行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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