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工伤赔偿问题

天津-宝坻区 03-20 08:2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5)
无劳动合同,在单位出现工伤后导致中指末端关节筋损伤,失去功能,现单位迟迟不愿解决,现请求给予帮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26
你好,要先确认劳动关系,才能认定工伤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31
你好,协商无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4)其他。
三、工伤待遇。伤残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034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55
这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20-03-20 09:06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6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0 09:16
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确定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20-03-20 09:51
你好!发生工伤事故纠纷,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赔偿问题协商不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26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27
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37
可以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3-20 08:47
建议你去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回复时间: 2020-03-20 09:18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20-03-20 09:38
您好,如单位不为您申报工伤,您可自己去申报工伤。
回复时间: 2020-03-20 10:28
据您所述,是否进行拘留需根据实际情况及对方伤情等综合判断,必要时您可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3-20 11:20
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回复时间: 2020-03-20 17:50
你好,针对工伤问题,可以先鉴定后再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广东广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893
福建 厦门
人气:123235
广西 柳州
人气:7054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91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