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刘海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在凡普信贷款七万,到帐七万,可是合同上写借款十万七六百,每个月还三千五百

天津-滨海新区 03-24 12:30  悬赏 0  发布者:wengyali 回答:(10)
在凡普信贷款七万,到帐七万,可是合同上写借款十万七六百,每个月还三千五百,现在还剩下最后一期了,我现在资金出现点问题,想协商可是打电话来说,不可以,一定今天还,还打电话朋友,亲戚,家人,觉得这样还贷款不对,这样算不算是高利贷,像这样是怎么处理才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24 12:31
你好,这个需要审查确定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0-03-24 12:32
通过你的叙述判断 有可能是套路贷 很难缠 而且不讲理 请及时律师帮你分析后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比较安全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其他身陷套路贷的人 也可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20-03-24 12:36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具体可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624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4 13:07
看具体合同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86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25 07:00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3-24 14:2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3-24 16:23
你好,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0-03-24 17:05
您好,年利率超过24%的属于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可以不还。
回复时间: 2020-03-24 17:14
这个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3-24 17:38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山东潍坊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377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87
山东 菏泽
人气:21634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6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