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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月25号我在手机APP熊熊管家借款3000元,申请之后

云南-大理 03-25 22: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4)
今天3月25号我在手机APP熊熊管家借款3000元,申请之后直接放款1551元到我的账户 我在手机APP熊熊管家借款3000元,申请之后直接放款1551元到我的账户,但是申请的是3000元,平台发来的短信也是3000元已放款,可到账的只是1551元,打开详情,看到有1428多元服务费,并规定5天必须还款3000元,请问这是不是诈骗,因为申请借款时候,网页并没有提醒还款时间和服务费问题!能不能把钱退回去让他在平台给我取消这次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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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25 22:43
按你说 明显涉嫌套路贷 非常的危险 而且不讲理 不要大意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后 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而且也安全
回复时间: 2020-03-26 15:14
可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3-26 08:54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3-26 13:05
你的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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