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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广东-广州 07-16 11:08  悬赏 20  发布者:dKZ7826 回答:(4)
我与老公认识一年多,怀孕2个月结婚,婚后他经常出去,不回家,不给家用,现在小孩子7个月了,因他天天不回家,且满口脏话,我决定要离婚,他也同意,我想问下能分到财产吗?孩子我希望跟着我,他是独生子,家里有2套房子,写着他名字的是婚前买的,婚后买的写他父爸爸名字,他银行账户有多少钱我不知道,车婚后买的,希望您能回答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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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6 11:13
你好:你可以起诉解决,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的分割
回复时间: 2010-07-16 11:13
婚前财产你无权分。
婚后取得的财产你可以主张均分。
孩子归你,你让男方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支付孩子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0-07-16 11:26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可分一半。
回复时间: 2010-07-16 11:37
婚前买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款吗?如果不是,而且你也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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